尊敬的网友您们好  [cxz  2008年8月17日]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小教网头段时间由于受到服务器的影响,暂停了会员的一切功能,经过我们的努力,现在会员中心功能全面开放!现在的江苏小教网采用的独立主机,空间大小和空间质量都得到了提高,系统更加安全稳定,同时我们将对新发布的原创精品文章,采用点数的阅读方法,发表文章可以挣取我们的点数,我们的点数最后可以兑换成现金,所以希望广大会员能踊跃发表自己的文章。  [cxz  2008年8月16日]        

栏目导航
最新热点
推荐文章

您现在的位置: 江苏小学教育网 >> 学校教务 >> 教师之家 >> 正文


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


作者:cxz    学校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17    我要在线投稿

将此页添加到网摘:


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

 

 

1.介绍

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是依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(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8号令),针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,认定教师资格所进行的考试。

 

2.报名资格

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中的规定,非师范院校毕业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,必须进行教育学、心理学两门课程的考试,两门课程合格者才能和师范生一样进行教师资格认定。其中,教育学、心理学分为小学类(幼儿园、小学)和中学类(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)两个类别的教育学和心理学。

 

3.报名、考试时间

受江苏省教育厅的委托,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工作。考试工作一年进行一次,报名工作一般是当年的11月底或12月初进行,第二年的3月上旬进行考试。

4.报名地点

全省各直辖市自考办

5.考试形式

闭卷笔试,满分100分,60分合格,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题型一般有:选择题、名词解释题、填空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。

6.成绩与证书发放

省教育考试院在每年3月底前向各直辖市公布考生的成绩。两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署江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专用章的合格证;一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单科合格证书,有效期为三年。

7.考试费

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下发的《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[2007]210号、苏财综[2007]41号)文件执行。每人每门32元。

8.使用教材

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

(1)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》(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)教育部人事司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,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23月第一版

(2)《教育学考试大纲》(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)

教育部人事司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,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23月第一版

(3)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》(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)教育部人事司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22月第1

(4)《教育学考试大纲》(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)

教育部人事司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22月第1

  • 上一篇学校:
  • 下一篇学校:
  • Copyright © 2007 - 2008 江苏小学教育网,All Rights Reserved
    站长:劲风    联系电话:13585293410    E-mail: cxz0518@qq.com    QQ在线客服:8080468   江苏小教网QQ交流群号:4278317
    江苏小学教育教学网--专注于国标本苏教版教育!    欢迎您在线投稿!    苏ICP备08000550
   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,如果侵犯您的权利,请通知我们,我们会尽快删除!